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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暖化,經濟與道德的兩難

"為了對抗全球暖化,人類究竟應該做多少努力? 背後必須投注多少成本、付出什麼代價?如果經濟不斷成長、科技不斷進步, 抗暖化的工作是否越晚開始、投資報酬越高? "


撰文∕布魯姆(John Broome) 翻譯∕鍾樹人
 

重點提要

  1. 全球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傷害,大多會由後代承擔。但假設世界經濟持續成長,他們將比我們更富有。
  2. 我們這一代必須在經濟學家的協助下,決定是否採取積極的手段,降低未來發生傷害的可能性,或是交由更富有的後代自己想辦法對抗。
  3. 經濟學家在形塑建議的過程中,無法避免道德選擇。
  4. 即使全球暖化引發大災難的可能性很小,但還是會引發某些道德討論議題。


   關於氣候變遷,我們應該怎麼做?這是一個道德問題。科學(包括經濟學在內)能協助我們找出氣候變遷的成因與影響,也能協助我們發掘因應氣候變遷的辦法。不過關於我們「應該」怎麼做,卻是道德問題。

 

  不是所有與「應該」有關的問題,全都關乎道德,舉例來說,「你應該怎麼經營一家高爾夫球俱樂部?」就不是道德問題。但氣候問題攸關道德,因為任何經過深思熟慮的答案,都得考慮到不同人們之間的利益衝突。如果這個世界真的要對氣候變遷做些什麼,有些人(主要是目前富裕的一代)就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,以免未來的世代可能得悲慘的在一個更熱的世界中求生存。而當利益發生衝突時,關於「應該」的問題一向攸關道德。

 

  氣候變遷引發了若干道德問題。當未來世代擁有的物質生活可能比我們更多時,生存在今日的我們,應該如何評估他們的福祉?許多活著的人以及其他未出世的人,可能死於氣候變遷的效應,每一樁死亡都同樣不幸嗎?所有的死亡事件加總起來又有多麼不幸?許多人可能在孕育後代之前就面臨死亡,所以原本可能出世的孩子將因為氣候變遷而無緣來到人間,這些孩子的消失是件壞事嗎?富人是否因為排放溫室氣體,而對世界的窮人造成不公?氣候變遷造成世界性大災難的機會雖然微小卻真實,我們應該如何因應?

 

  許多道德問題單憑常識就能解決,不太需要動用到複雜的哲學。每個人多少都有能力面對氣候變遷所引發的道德問題,舉例來說,幾乎任何人都會認同這項基本的道德原則(只有少數人例外):我們不應為了個人利益,而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。沒錯,傷害他人有時是無法避免的,有時也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意外造成傷害,但每當你造成了傷害,通常都應該補償受害者。

 

他人受害,你也有責任 
  氣候變遷將造成傷害。熱浪、風暴和水災會造成許多人死亡,同時傷害其他人;熱帶疾病疫區會因為氣候變暖而擴大,奪去更多人命;降雨模式改變將造成有些地區的糧食與安全飲用水的短缺;海平面上升與其他因氣候而引發的壓力,將造成大規模的人口遷移,使得許多人變得貧窮。目前,很少有專家能提出明確的預測數字,但我們根據統計數字已看得出,氣候變遷可能造成多大規模的傷害。據估計,2003年發生在歐洲的熱浪,奪去了3萬5000條人命;1998年中國的水災使2億4000萬人生活不便。世界衛生組織估計,早在2000年,氣候變遷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數,就已經超過了15萬。

 

  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排放溫室氣體,開車、用電,購買任何在製造和運輸過程中會消耗能量的物品,這些活動都會製造溫室氣體,導致氣候變遷。這麼說來,我們每一個人都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在傷害他人。也許此時此刻,我們無能為力,甚至在過去,我們根本毫無意識,但是根據我剛才提出的基本道德原則,我們應該試著停止這件事,並且補償我們所傷害的人。

 

  關於氣候變遷我們應該做什麼,絕不只是利益與成本之間的權衡(雖然這也是其中一部份),相同的原則也告訴我們,假設你打算和朋友宴客到天明,這會使得鄰居徹夜無法入眠,就算你計算自己和朋友所得到的利益,大於鄰居所受的傷害,也並不表示你應該舉辦派對。又例如,有個工業計畫可在不久的未來帶來利益,但所排放的溫室氣體卻會危害數十年之後的人們,同樣基於利益大於成本的假設,也不表示這個計畫就應該進行,的確,這在道德上可能是錯的,獲益的人不應該把成本強加在未受益的人身上。

 

衡量成本與效益 
  關於應該如何面對氣候變遷的問題,雖然衡量成本與效益無法徹底解答,但仍不失為解答的重要一部份。為了減緩氣候變遷所花的成本,就是現代人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所做的犧牲,我們必須少去旅行,讓房子更能隔熱;我們必須少吃一點肉,生活少一點浪費。效益則是未來的人類會有較好的生活,不必因為土地沙漠化而吃那麼多苦頭,也不會因為海平面上升而失去家園,或承受那麼多的洪水、饑荒及大自然的貧瘠。

 

  把某些人的利益與其他人的成本放在一起比較,是一項道德議題。但減緩氣候變遷的成本與效益,卻常常以經濟學的術語呈現,而且經濟學能提供有效的方法,權衡複雜狀況下的成本與效益,因此,經濟學在這裡可以為倫理學效勞。

 

  成本效益經濟學的道德基礎,最近出現在一份重大報告中,那就是英國財政部的史登(Nicholas Stern)與同事合著的《論氣候變遷經濟學之史登評論》(簡稱《史登報告》)。《史登報告》把重心放在成本與效益的比較,並於結論中指出,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所帶來的效益,遠大於除去這些氣體所花的成本。史登的報告引發經濟學家強烈的反應,原因有二:第一,部份經濟學家認為經濟結論不該以道德前提做為基礎;第二,這項評論主張立即採取強烈的行動,控制排放,但其他的經濟學研究,好比美國耶魯大學諾德豪斯(William Nordhaus)提出的報告,卻認為如此急迫的行動並非必要。

 

  這兩項爭議是彼此相關的。史登與諾德豪斯的結論之所以不同,從道德基礎上來看,主要是因為史登的「折現率」較低。一般來說,經濟學家認為商品的價值在未來會比現在低,也就是說,他們會對未來商品的價值打折。不僅如此,商品可取得的時間離現在越遠,這項商品的現值就會打折得越厲害,折現率所測量的是商品現值隨時間降低的速度。諾德豪斯設定的折現率約為每年6%;史登為每年1.4%。結果,舉例來說,在一世紀之後價格一兆美元的商品,史登所認定的現值是2470億美元,但以諾德豪斯的標準來看,在2108年價格一兆美元的相同商品,在今天只價值25億美元。因此,對於發生在100年後的成本與效益,史登所認定的現值幾乎是諾德豪斯的100倍。

 

   這兩位經濟學家對折現率的不同見解,足以解釋兩人結論的差異。為了控制氣候變遷而投注的成本,大多會發生在不遠的將來,所以當代的人必須犧牲部份的消費,但所帶來的效益卻大多會發生在一、兩百年之後。由於史登對這些效益所認定的現值比諾德豪斯來得高,因此他認為目前應該花在氣候變遷上的成本,也高於諾德豪斯的判斷。

 


【本文轉載自《科學人雜誌》2008年7月號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