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sources

教學資源

運氣好有罪嗎?

"運氣好當然無罪,但兩期統一發票可中獎24張,這樣的運氣好到什麼地步?"


撰文╱黃文璋

 

  今年2月27日《中國時報》有一則標題是〈機率十億分之一 咦?同一店連中24張發票〉的新聞。統一發票每兩個月開一期,去年3~6月的兩期裡,有對葉姓夫婦共中了24張普獎。目前普獎的中獎率0.005,去年那時僅0.003,即平均每1000張才3張中普獎(下文簡稱中獎)。中了這麼多張,遂引起國稅局注意。國稅局指出:「葉姓夫婦24張中獎發票都在同一家便利商店開出,按照數學教授的計算,機率只有十億分之一,而且兌獎的發票也要夠多。」葉姓夫婦面對國稅局的查核,則反駁:「運氣好難道有罪嗎?」他們認為國稅局顯然是採取「有罪認定」。 



  其實國稅局並非特別找葉姓夫婦麻煩,早在2004年10月,台東有人便因在同一期裡中獎8張,而被國稅局約談,國稅局認為「這是合理的懷疑」。究竟兩期中獎24張,算不算很稀奇?國稅局是否大驚小怪?那十億分之一的機率,又是如何求出? 



  首先,由於平均每1000張發票只有3張中獎。因此若擁有8000張以上的發票,則平均可中24張以上,這時便可理直氣壯了。在3~6月共122天中,一個家庭累積8000張發票,即平均每天65張以上,且要來自同一家商店,恐怕無人相信這些發票皆因購物取得。葉太太曾在這家便利商店上班過,公司規定顧客沒拿走的發票不可私吞,若侵佔消費者的發票,公司將提出控告。葉姓夫婦既說不出如何合法取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巨量發票,也不願承認發票是侵佔而來,只能歸之於運氣好。但你知道這樣的運氣,好到什麼地步嗎? 



  就不要管8000張了,因沒人相信會有這麼多張發票。假設葉姓夫婦四個月內累積1000張發票,已經很驚人了,因平均每天得有8張以上,連向親友蒐集都不易,不要忘記發票還是來自同一商店。則中獎24張,或者放寬些,至少中24張的機率有多大?此問題相當於重複做1000次試驗,各試驗相互獨立,每次成功(中獎)的機率為0.003,想求成功24次以上的機率P。成功幾次,自然是隨機的,有二項分配,大家在高中數學裡都學過。P值可以算,但一堆組合數及次方,恐令人退避三舍。這時可採用高中數學裡也教過的中央極限定理,以常態分配來近似。只是仍沒那麼容易求出。 



  怎麼算也別說了,上述1000次試驗,成功數的期望值是3,標準差為2.991開根號,即約1.73。成功數至少24,比期望值多21以上,也就是大了至少12個標準差。平常我們說超過3個標準差,就已經很極端了,如今可是超過12個標準差。一般常態分配的機率值表,只列到3個標準差,無法利用來得到P。但借助一些近似公式,可得出P值約為3.2×10-34。此值到底多小?對42取6的樂透彩,每張彩券中頭獎的機率約為524萬分之一。放大一點,就算千萬分之二好了,即2×10-7,這樣的中獎機率實在非常低,若有人宣稱他每期只買一張樂透,卻連續五期中頭獎(機率差不多就是P),你覺得無人會起疑嗎? 



  運氣好當然無罪,只是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發生極不尋常的事件,當然會被人高度懷疑。發票事件的當事人,該評估是否能讓人相信中獎那麼多,純粹僅是好運氣。 



  最後來看那十億分之一的機率如何求出?我們不曉得。讀者大約也已理解了,在不知擁有幾張發票的情況下,並無法算出中獎24張的機率。從報紙上籠統的字眼「兌獎的發票也要夠多」,我們不禁也要「合理懷疑」:新聞中那位數學教授,要嘛唬人,要嘛是記者虛擬的,該教授根本不存在。

 

【本文轉載自《科學人雜誌》2010年9月號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