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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足常樂

"有關快樂的科學新知,需要歷史的觀點來輔助。"


撰文/薛莫 (Michael Shermer)
翻譯/潘震澤 

 

  試想你有下面兩個選擇:其一是你年薪5萬美元,別人則是2萬5000美元;另一是你一年賺10萬美元,但別人都賺25萬美元。在物價及生活費都相同的情況下,你會選哪一個?研究顯示,絕大多數人會選前一個,不免讓人訝異。據說美國作家門肯曾經打趣道:「一年只要比你小姨子的先生多賺100塊錢,你就算是有錢人了。 


  這種看來不合邏輯的選擇,只不過是科學想要解決的難題之一:「為什麼時至今日,快樂還是那麼難以捉摸?」近來由好幾位研究人員撰寫的新書,都探討了這個問題。只不過以我懷疑論者的眼光看來,某位歷史學者以長遠觀點所做的分析,才最發人深省。

  我們且來看看,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經濟學家雷亞德在《快樂》(Happiness, 2005)一書中指出的弔詭現象:自1950年以來,國民年平均收入增加了不只一倍,同時「我們有更多食物、衣服及車子,住屋更寬敞,中央空調更普遍,國定假日更多,每週工作天數更少,工作條件也更好,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身體更健康。」即便如此,我們並沒有更快樂;在年平均收入超過兩萬美元之後,更高的薪水並不會帶來更多快樂。為什麼?因素之一是一個人快樂與否,基因大概決定了一半;另一個因素,則是人的需求並非絕對值,而是取決於別人擁有多少。 


  美國艾茉莉大學的精神科醫師伯恩斯於《滿足》(Satisfaction, 2005)一書指出,快樂更接近於滿足,而非享樂;因為追求享樂,會讓我們踏上永不止歇的享樂跑步機,終究只會導致痛苦。伯恩斯的結論是:「滿足是種情緒,它抓住了人類的需求,也就是想找出自己所作所為的意義。人或許會從偶發事件裡得到快樂,好比說中了樂透、遺傳到樂天基因,或是有幸生於富貴之家;但我們只會從自己主動決定要做的事情當中得到滿足。這才是關鍵所在:我們只可能對自己的舉動負責,並從中居功。」 


  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吉爾伯特在《快樂為什麼不幸福?》(Stumbling on Happiness, 2006)一書中,對人類的心理有更深入的探討。他認為:「人類是唯一會前瞻的動物。」人類大多數的快樂,取決於想像中會讓我們快樂的事情(而不是真正讓我們快樂的事);同時吉爾伯特指出,人類的這種前瞻性並不怎麼出色。譬如說,在多數人的想像裡,變化是生活當中的調味劑;然而在某個實驗中,受試者原本以為他們會喜歡有各式各樣的零食可供取用,但經過好幾個星期的實際試驗之後,無變化組受試者的滿意度,卻要比變化組的受試者來得高。吉爾伯特的解釋如下:「好事情頭一次出現時,給人的感覺特別美好;但在多次重複之後,就逐漸褪色了。」 


  好事太多了也會造成疲乏的現象,經濟學家稱之為「逐漸下降的邊際效應」,老夫老妻則稱為「過日子」。不過,如果你以為不斷變換性伴侶會給生活帶來情趣,那你就錯了;根據某個發表於《性象的社會結構》(Social Organization of Sexuality, 1994)一書的詳盡研究,結了婚的人要比單身男女擁有更多的性行為,達到性高潮的次數也更多。歷史學家赫克特在《快樂迷思》(The Happiness Myth, 2007)一書強調了這一點。赫克特以她深思熟慮的史學觀點指出,所有有關快樂的研究,都受到時空及文化的影響。她寫道:「對於怎麼樣才會讓人快樂,現代人的基本想法都不怎麼通。」以性這檔事為例,「一世紀前,男人如果三年都沒有性行為,會對自己的健康及自制力感到驕傲;女人則會因為健康及幸福的好處,稱頌自己禁慾了十年。」 


  絕大多數的快樂研究,根據的是問卷所得的資料。赫克特的論點是:針對有關快樂的同一份問卷,一世紀前的人如果復生於今日,其回答也會有相當大的不同。 


  想要了解快樂,歷史與科學缺一不可。

 

【本文轉載自《科學人雜誌》2007年4月號】